招聘14人6个岗位
一、学校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海盐学院是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与海盐县人民政府合作成立的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性质为公办。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海盐学院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全面服务于海盐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域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区域产业急缺的高素养技术技能人才。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海盐学院占地270余亩,办学规模2030年全日制在校生可达4000人。学院分批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等。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的,除需要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外,本科阶段要求有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招聘岗位要求本科的,要求有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高层次人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紧缺人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对有职称要求的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在报名前取得。
(四)年龄要求: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且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放宽年龄到4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C类以上),学校采取“一事一议”,酌情考虑年龄限制。
紧缺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放宽年龄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学校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的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高层次人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不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紧缺人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在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访问招聘平台,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http://hr.jxvtc.edu.cn:8080)。
3.报名材料要求:在线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邮箱、手机号等请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按类别要求上传下列内容的电子版,单个文件控制在50M,用“姓名+证书名+申报岗位”命名。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1)自高中毕业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高校核发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报名);留学人员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相应中文翻译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
(4)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5)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及原文扫描件,教科研项目需提供带有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其他佐证性材料提供对应原件的扫描件)。无佐证材料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4.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核,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试)
1.资格复审: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2.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通过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试(考核)。
3.紧缺人才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设置在学校内,全部采取线下现场考试形式。资格初审结束以后,学校会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案公布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岗位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则不需要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环节。
岗位招聘计划3人以上的,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则不需要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经笔试的岗位,如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前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试讲或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技能。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公示环节中出现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六)聘用
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聘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聘用环节中出现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紧缺人才: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聘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聘用环节中出现放弃的,不再安排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社保、公积金和其他相应人才待遇按照海盐当地政策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面议。
受聘人员工作地为嘉兴海盐。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方式:
0573-89978065;0573-89978040(陈老师,王老师,陆老师);0573-89978186(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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