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优化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其中岗位一,派驻望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二,根据情况进行派驻。
二、工作职责
1.参与纠纷调处,制定调解协议书等工作;
2.做好报表统计、信息案例撰写、文书档案制作、系统录入等工作;
3.完所在调解组织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2.年龄要求。岗位一:年龄25周岁以上;岗位二:年龄50-62周岁。
3.学历要求:岗位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岗位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法学专业、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曾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讲诚信,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邮箱:2295523918@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六、体检、聘用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体检费用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用,试用期2个月。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573-8611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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