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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兰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40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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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0 -2026/10/15 17:00

为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4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金华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年龄、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8.报考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9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7时。

(2)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兰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xga2022@sina.com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能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兰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资格审查地点:交通管理大队5楼会议室(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83号)。

(三)笔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笔试后安排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开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参考总人数淘汰2%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考生的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需要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核对象。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政治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政治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与兰溪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兰溪市公安局下属部门从事辅警工作。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福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收入7.2万-9.5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4.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本次辅警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半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聘用等相关环节。

5.在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同条件同类别的岗位可以互相调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6.有关信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兰溪人才网公布。

7.咨询电话:0579-89018822,0579-890188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兰溪市公安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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