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6个岗位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局拟赴河南师范大学以专场招聘会形式开展2025年春季校园招聘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前来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2025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境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境外的,所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2024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前200位或须在国内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重点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不作成绩排名要求);杭州师范大学、其他省的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不作成绩排名要求);
3.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将根据以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招聘计划
见附件,咨询电话0579-8420656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印证材料,进行预报名。招聘会当天报名人员携带简历到招聘会现场进行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确认的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
(微信/钉钉)
3.报名时间及地点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
现场确认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致远楼招聘大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后确定考核对象。本次招聘会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学科,不予开考。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考试由各招聘学校自行组织。笔试题型参照高考,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数。
(2)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各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最终择优确定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对象。
2.考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在现场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有关学校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奖励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同时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优秀毕业生如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有关奖励条件的,县教育局将给予2~20万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如与县现有政策(或同时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两项及以上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聘用期间,对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年的绩效奖励,研究生给予10万元/年的绩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专业审核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公务员招考目录以及招聘岗位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2.招聘期间每个招聘岗位,毕业生只有1次报名机会,不分招聘会场次。
3.聘用人员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少于6年),否则收回所有安家补助及绩效奖励。服务期满后,未经学校和浦江县教育局同意,自行离职的,收回所有绩效奖励。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应达到合格及以上(第1年为新教师考核合格),否则当年不享受绩效奖励。服务期满后,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应达到本校前30%,否则当年不享受绩效奖励。具体由聘用合同约定。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5年8月1日前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境外研究生不能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时若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当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6.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进行监督。
7.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8.印证材料至少须提供但不仅限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仅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仅研究生提供)等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考核当天请各应聘人员携带三方协议。
六、联系方式
浦江中学:黄老师13758919206
浦江二中:储老师15958966231
中山中学:张老师13777507894
县职技校:许老师15925918690
月泉中学:黄老师13665858918
浦阳一小:郑老师1396795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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