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8人14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8人(文职辅警6人,勤务辅警82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年满18周岁并且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等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务类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相应放宽。
5.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0时-11月14日24时。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58268926@qq.com。
报名材料:
1.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辅警应聘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11月15日0时-11月15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再次报名
时间:11月16日0时—11月16日17时。
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11月16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996号)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5.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和心理测评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范围包括公共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笔试之后开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考生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开展,其中文职类辅警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类辅警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
(七)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者需持合格的体检报告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签订承诺书。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实习期(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各岗位年收入为8.1万-10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池女士:13174932135;朱女士:1825796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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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招聘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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