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合同制员工,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4年下半年永康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条件及职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无失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素质。专业要求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于该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止,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年月在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9)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线上缴费、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到2024年11月17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登录永康市国资系统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http://zp.gzyktc.com/)在线报名,不受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影响。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11月6日到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
1.资格审查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对应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出现有岗位取消的将在相关平台上公布,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公告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3.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同步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技能证书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根据相关公告或通知参加考试。
(三)线上缴费及确认
(1)采用“笔试+面试”及“笔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测评方式的岗位,需缴纳参加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00-11月20日17:00。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线上缴费后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8:00,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
(2)采用“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及“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实操+面试”测评方式的岗位,需缴纳参加面试/实操费用,入围面试/实操环节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日17:00-12月4日17:00。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线上缴费后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12月14日8:00。
(四)综合测评及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笔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实操+面试”4种方式其一开展,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面试”方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24日9:00-12:00。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4日。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方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24日9:00-12:00,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综合素质量化评估环节。
②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同步上传至线上报名系统。(因材料过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线下提交。)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综合素质量化评估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评估时间:11月29日17:00前。
根据“笔试+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③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4日。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25%+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成绩×25%+面试成绩×50%。
3.“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面试”方式。
①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同步上传至线上报名系统。(因材料过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线下提交。)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综合素质量化评估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通知缴费,面试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对应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评估时间:12月1日17:00前。
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4日。
综合总成绩=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实操+面试”方式。
①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同步上传至线上报名系统。(因材料过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线下提交。)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综合素质量化评估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
②实操:根据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操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由考核专家小组对参加实操人员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时间由四方集团另行通知。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4日。
综合总成绩=综合素质量化评估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次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六)公示、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按管理权限提交讨论决定。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接受录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七)实行市场化退出机制
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录用人员出现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公司依照程序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主动要求离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录用公司,公司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公司同意自行离职的,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其他事项
(一)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试用期3个月内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形,可由用人主管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人岗匹配度研究决定进行递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永康市市属国企及下属子公司员工报名二级中层及以上岗位的,需上传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录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zp.gzyktc.com)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其他情况各用人主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国资办及市人社局进行指导,有关招聘问题咨询电话:0579-89296360(金汇集团)、0579-87071571(五金城集团)、0579-87156970(四方集团)、0579-83830169(产投集团);由金汇集团、五金城集团、四方集团、产投集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9298613(金汇集团)、0579-87071591(五金城集团)、0579-87156036(四方集团)、0579-83830165(产投集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委托单位人才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2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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