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南浔区现下辖8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享有“国家生态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中国木地板之都”“中国湖笔之都”“中国淡水鱼之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第二届、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区)”“省示范文明城区”“省平安县区”“省教育强区”“省科技强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区”,也是中国首个整体荣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镇。南浔区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地处沪杭苏都市圈的交汇点,处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均为100公里左右,构成1小时交通圈,随着沪苏湖高铁的建设开通,上海与南浔的时间距离缩短至30分钟。
南浔区医疗集团揭牌成立于2019年3月28日,以南浔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成员单位现有南浔区中医院、双林人民医院、练市人民医院、善琏镇卫生院、旧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浔镇中心卫生院、东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林镇中心卫生院、练市镇中心卫生院,下辖8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集团核定床位1148,开放床位1390张。集团职工2100余人,其中在编职工1400余人,编外合同制人员600余人,高级职称290人,共有省级重点专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区级重点专科14个。集团建立统一的党群、人力资源、公共卫生、信息、物资、后勤保障、医疗、医保、财务等九大管理中心;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麻醉疼痛、急诊全科、大五官科、中医医学、超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医学、病理、心电、药学十六个临床医技学科中心。着眼资源整合、打破现有机制,最大限度地实行人、财、物全面统一管理和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让机构成为真正的“一家人”,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打造“管理统一、服务同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医共体模式。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3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南浔区医疗集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8至38周岁(即1987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9日期间出生);
4.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国家统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等。相关证书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其中2026年护理应届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规定的入职报到时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的截止时间要求在2026年6月17日前。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408办公室(南浔镇风顺中路99号);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者必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026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完成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及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2.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考察办法执行。
3.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至单位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国内高校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的入职报到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考试合格证明,不予聘用。
(五)递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报到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如为南浔区医疗集团各院区在职职工,须提供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同意报考证明。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15、13:30-16:30),具体联系方式:0572-3065770。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及湖州市南浔区医疗集团上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657690572-3036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