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0人4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赴高校择优选聘2025届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2025届优秀教育人才150名,其中初中教师120名,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学校、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第一类:全国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取得教育(教育学)硕(博)士学位;
第二类: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及以上2025届毕业生;
第三类:全国普通高校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一、二等奖1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安定书院的师范类毕业生。
以上选聘对象不限生源地及户籍地;委培生、定向生不得报考。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大学本科生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匹配。可报专业根据招聘职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暂无法提供高校就业推荐表的,可提供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承诺书);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供);⑤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可由高校出具,不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⑥符合条件的获奖材料(不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⑦其他佐证材料。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2024年11月14日15:00。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现场资格复审点、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招聘职位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须达到1:2(招聘人数4人及以上的职位须达到1:1.5)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公布。如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作放弃。
2.现场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持报名表(一式1份,见附件2)及报名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①华中师范大学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周二)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11大厅
②浙江师范大学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1日(周四)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1楼中厅
③湖州师范学院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3日(周六)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大会堂(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二)考核
考核采用面谈、笔试和模拟上课等形式进行。
1.面谈
面谈时间原则上为现场资格复审当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面谈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分析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谈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80分。
每个现场点面谈结束后,在面谈合格人员中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向上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和模拟上课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谈后放弃后续考核的,不再递补。
面谈成绩不带入后续考核环节。
2.笔试
各现场点通过的面谈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以考核教学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模拟上课。
3.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的形式为微型课,成绩采用100分制。
笔试、模拟上课安排在湖州市吴兴区举行,模拟上课原则上安排在笔试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30%、模拟上课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时,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遇末位笔试、模拟上课均同分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由吴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②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③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移到吴兴区教育局的。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吴兴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吴兴区择优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在吴兴区择优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0572-2289281(吴兴区教育局),0572-2289373(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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