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光裕路19号)。
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会计岗位1名、资产管理员1名。
岗位职责
(一)会计
1.负责原始凭证初审,编制记账凭证;
2.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3.编制本单位消防经费支出规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预算调整;
4.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5.负责本单位票据领取、使用、保管工作;
6.编报消防经费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请领经费;
7.核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往来款项;
8.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资产管理员
1.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
2.上报各类资产报表;
3.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2月23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消防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传染病、慢性疾病,体检合格;仪表仪容整洁端庄,正常衣着外露部位不得有纹身。
(四)学历条件。
1.会计岗位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考取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及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资产管理员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考取初级以上会计职称或具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招录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8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址
(1)现场报名: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光裕路19号);(2)邮箱投递地址:862229802@qq.com。
3.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形式及内容参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2)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3)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录用和待遇
(一)用工性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二)福利待遇。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按照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规定的外聘会计工资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统一提供服装,享受体检等相关待遇。
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1-8688890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