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余杭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村务工作者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余杭街道村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余杭街道村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村务工作者岗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涉毒问题的;
2.被开除党籍、团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村务工作者。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报考条件中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余杭街道统一组织,采取公开报名,个人素质评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通过报名网站(http://125.124.24.208:5367/)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咨询电话:0571-89519046(请在工作日咨询)。
3.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按规定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图片上传到报名网站。
(二)初步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如发现提供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下午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并以公告形式告知。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三)个人素质评分
由街道根据报名人员学历、是否为中共党员、职称、余杭街道工作期间获得荣誉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赋分。总分共5分,个人素质评分计入综合成绩。
1.政治面貌评分: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赋2分;
2.学历评分: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赋2分;全日制本科学历,赋1分。以最高学历学位计算;
3.退伍军人评分:退伍军人赋1分;退伍军人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赋2分。
4.社会职务评分: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网格(小区)党支部书记,赋1分。
同一类别不重复赋分,取最高分;不同类别可累计赋分;总评分最高不超过5分。以上评分情况需在报名时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评分情况按5%计入综合成绩。
(四)组织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个人素质评分加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村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个人素质评分加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联合审查
按照个人素质评分(5%)、笔试分(35%)和面试分(6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合格者进入考察。考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联合审查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联合纪检、公检法、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
最终根据考试、体检和联合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录用办法
(一)拟录用人员经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录用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各村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批准录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相关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被录用村务工作者的管理由各村党组织牵头负责。各村与村务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时间为1年。
(四)被录用村务工作者的报酬待遇参照现行村务工作者待遇执行。
(五)报名人员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用于与本次招聘无关的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余杭街道党建群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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