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和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浙江-杭州市-事业单位-高校-国企-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和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和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9 16:00
缴费时间
2026/8/13 09:00-2026/8/21 23:00
准考证打印
2026/9/16 -2026/9/18
笔试时间
2026/9/19 -2026/9/19
成绩公布
2026/10/23 -2026/10/23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决定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企业人员身份)和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事业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工作人员3名、派驻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工作人员2名、派驻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均在杭州城区。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2026年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按学制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从其规定。

4.派驻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还需具备《监察官法》规定的监察官任职资格条件。

5.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8月1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8月19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8月2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6年9月16日-9月18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时间、地点:暂定2026年9月19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3日后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设合格线,任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不合格或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省纪委省监委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设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并结合报考资格进行。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用人的,省纪委省监委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出现缺额的,省纪委省监委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s://www.zjsjw.gov.cn),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省纪委省监委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招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出现不适宜招聘情形的,终止其招聘程序,不再作为招聘人选。

(三)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应在省纪委省监委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无充分理由逾期不报到的,省纪委省监委可不保留其拟聘资格。

(五)监督机构联系方式: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省属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1051760。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解释。

(七)咨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3520、8705231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答复不视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组织部

2026年8月11日



职位表.xls


浙江粉笔
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