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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0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09:00-2026/8/13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08/19 09:00-2026/08/22 09:30
笔试时间
2026/8/22 09:00-2026/8/22 11:00

为充实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街道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外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人数、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0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202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已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聘计划数性别比例大致按1:1招录,人员岗位最终由区组织部进行统一分配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8月7日9:00-8月13日16:00;

方式:①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bmxt.nbhr.org.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页面;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③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④上传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⑤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组织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查询或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得改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数为多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8月22日9:3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bmxt.nbhr.org.cn/首页,在打印准考证栏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2026年8月22日9:00-11:00;

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入围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面试前,区组织部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且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岗位适配度参考。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七)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视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岗位调剂。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建立编外人员招聘储备库。聘用期间,如有编外人员辞职的,视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递补人员,经体检、综合考核合格和公示无问题后,办理聘用手续。储备库有效期至公示期满后6个月。

2.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组织部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5,咨询时间为8:30-11:30,14:00-17:30。

4.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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