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浙江-台州市-温岭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温岭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0人2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09:00-2026/8/12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9 09:00-2026/8/22 11:00
笔试时间
2026/8/22 09:00-2026/8/22 11:00

为推进现代社区建设,配强社区组织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温岭市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website/init.htm)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温岭市户籍的人员或温岭市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具体条件以《2026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为准。

面向温岭市专职网格员的职位,须在相应岗位工作满2年、近3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目前仍在岗。(须经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审定)

面向温岭市退役军人的职位,须为从温岭市入伍并服役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军人(非个人原因除外);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须经温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9:00-8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5日9:00-8月13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为无效报名。

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2日前(含)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照片)传至邮箱:wlswshgz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序号”,逾期不作登记。(注:以邮件发送时间及自动回复收到为准。邮件提交以系统自动回复作为成功接收依据,为避免因网络延迟导致邮件发送失败,请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后,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邮箱确认是否收到自动回复。若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即视为提交成功;若未收到,请及时检查并重新发送。)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请于8月14日9:00-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6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写作、社区理论和实务等,满分为100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不重复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笔试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资格复审由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相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本人户口簿;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向温岭市专职网格员的职位,还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1份。面向温岭市退役军人的职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职位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规定报到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建立后备补缺制度

本次考试完成录用工作后,将面试合格的未录取人员确定为温岭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本年度内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在相应镇(街道)提出申请,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可在储备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规则为按照储备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排位方法不变),且依次按照性别交替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择岗由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储备人员递补资格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十一、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至2026年8月5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5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6年8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6年8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4.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开招聘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5.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7.现为温岭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十二、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群工作,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温岭市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中共温岭市委社会工作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576-86223632

监督电话:0576-8612044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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