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浙江-绍兴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绍兴市新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新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绍兴市新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9:00-2026/7/21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3 09:00-2026/7/25 09:30
笔试时间
2026/7/25 09:00-2026/7/25 11:00

绍兴市新桥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北海街道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4年4月29日,办公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7号。经营范围: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建设;实业投资;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主要承担北海街道所辖青甸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青甸湖区块的整体提升改造工作,同时配合北海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更新修缮等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


现因发展需要,决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财务辅助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会计、财务相关专业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7月15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绍兴市户籍。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至2026年7月21日16: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7月21日17:00。

2.资格初审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酌情调整招聘条件并另行发布公告。

(三)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5日上午9:3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务必带全,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共设3道试题,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因在体检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考核或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通过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6年7月15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四)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咨询电话:0575-89116835,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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