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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2026/7/21 16:00

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水务)位于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丁桥污水处理厂),主要从事污水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服务区域为海宁市中部(市区、马桥、斜桥、丁桥)四个街道及乡镇,面积约33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65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

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岗位条件

1.生产操作工1(三班制岗位)

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大专专业: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信息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本科及以上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废水处理工或水质检验工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一项技能证书。

2.生产操作工2(三班制岗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研究生及以上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须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上述要求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籍地,时间计算至2026年7月13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5.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二、报名时间、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1日16时。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1日16时。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应聘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笔试

笔试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后,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需要提供);

(6)报名时要求上传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排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后,与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聘用后第一年按照首创水务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检查、评价,首年到期后,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聘,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未续签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7831636

监督电话:0573-87831636

招考平台咨询电话:0573-87360199/1896931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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