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9个岗位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精神,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2025年、2026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2.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4届、2025届、2026届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3.全国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4届、2025届、2026届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4.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初中岗位:按所学专业(与附件1“报考岗位专业”相匹配)或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高中岗位:按所学专业(与附件1“报考岗位专业”相匹配)或按相适用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相应岗位。
6.所学专业审查认定参照《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按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审定;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和研究方向证明,由县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7.2024届、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须取得资格条件第5条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6届毕业生、2026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8.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9.户籍以2026年6月17日户籍为准。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10.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11.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网络报名
2.报名材料:考生须拍照或扫描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原件。
⑴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有户籍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
⑵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要求提供)。
⑷本科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初中岗位按照初中要求命题,高中岗位按照高中要求命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理论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未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微型课试讲形式,微型课试讲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内容,微型课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则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微型课试讲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确定体检对象。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排位高的在前,如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加试结构化面试1题,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
2.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校,于2026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聘用期内工作岗位须服从县教育局统一调配,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和监督。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同时,考生请保持手机通畅,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德清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已入围2026年德清县招聘教师体检环节的考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不能报考。
6.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7.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8.咨询电话:0572-8367916;监督电话:0572-8120549。
附件:
1.2026年德清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
2.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德清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