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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派遣用工招聘简章
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派遣用工招聘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16 -2026/6/25

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派遣用工1名,驾驶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条件


派遣用工: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工作有责任心;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港航工程或交通运输类、水利类、土木类其它相关专业人员,有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能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能力;


5.服务期限两年以上。


驾驶员: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技术熟练;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限金华市各区县户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待遇


待遇:五险一金,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学历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投递至邮箱:524716190@qq.com。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6月25日


3.联系方式:0579-82625089。


4.地址: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金华市丹溪路289号公路科技大楼1101办公室)。


应聘报名登记表


编辑|朱伟


一审|吕勇健


二审|倪燕燕


三审|陈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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