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永康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系市属国有企业,主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6名。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永康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至2026年6月9日;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不得应聘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6年6月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聘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经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具体流程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永康人才网等渠道发布。
(二)接受报名
1.采用现场提交材料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永康市城南路277号房管大楼4楼,联系人:胡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83835688):
(1)岗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6月22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少于1:3时,由招聘单位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如出现有岗位取消将在永康人才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含)1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资格审查
1.市建设局及永康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永康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审查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公示后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阶段。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
相应岗位对应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2种方式其一开展,其中:
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
以上考试时间暂定,具体以最终通知为准。考生凭身份
证参加考试。
(五)综合测评及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面试”方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根据岗位对应《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
2.“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方式。
①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并在报名时间内线下提交至永康市城南路277号房管大楼4楼或邮箱提交(邮箱2826479116@qq.com)。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专业素质量化测评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
根据“专业素质量化测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如有放弃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实施和标准。在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实行。
3.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体检与考察均合格人员,研究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按管理权限提交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录用;涉及竞业限制或脱密期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招聘岗位实行不胜任退出机制,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经所在单位考核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进行岗位调整、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录用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若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才网(http://zp.gzyktc.co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次招聘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383568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292211。
永康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