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人37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规定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5)派驻乡镇(街道)人员报考的按编制所在单位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及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报名需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
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转任或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新录(聘)用乡镇(街道)干部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
(9)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11)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愿高职低聘或转岗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8:30至6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是公务员及事业的,将相关材料通过浙政钉发送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廖望18805819330。
3.需报送的材料:《2026年上半年龙游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及电子版《报名表》、免冠近照,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应达到1:3以上,不足报考比例的职位将予以核减。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一般按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的,由各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试成绩和原单位平时一贯表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组织人事部门审议后,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
经考察择优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干部使用的,开展为期1-3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附件1:2026年上半年龙游县公开选调干部职位计划申报表.xlsx
附件2:2026年上半年龙游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doc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