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广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杭州开展2026年优秀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包含:①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8至43周岁(1982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