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平阳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平阳县财政局出资成立的县属国有企业,专注于城市发展投融资领域,业务涵盖了土地项目投融资、房地产开发、城市新文旅、星级宾馆等城市开发建设、产业投资运营等城市公共服务。因工作需要,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人员1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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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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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职员 |
1 |
不限 |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平阳县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技能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平阳县县属国企正式在编职工、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及相关资历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或将所有材料扫描件提交至邮箱pyzsrcfz@163.com(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