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30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30个,计划招聘教师5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24年和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期毕业(2024年、2025年、2026年)的归国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视同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教师资质要求
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下列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
1.应聘人员为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含视同),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说明材料(具体见附件3)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或以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
1.应聘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下简称“认证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