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5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临床护理岗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6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90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中午12﹕00。
预报名邮箱:147609800@qq.com(咨询电话:0573-87639992)
网上预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件以压缩包方式(压缩包大小在5M以内)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预报名材料须与现场审核材料一致。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应聘者凭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时间:2026年4月9日(周四)9:00—11:00,14:00-15:00。
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行政2楼综合办公区)。
3、报名材料
《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