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1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磐安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8至38周岁(1987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四)教师资格要求: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其余考生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得低于报考岗位所属学段,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小学教师资格也可报考;中小学教育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原则上要求与任教学科一致。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科学岗位;社会、历史、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地理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社会岗位;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
暂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指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和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育岗位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的予以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