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6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首批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副会长单位,是全国口腔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者。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医院以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为总部,湖滨(延安)院区、紫金港(城西)院区、大运河(上塘)院区呈“一体多翼”多院区发展格局。全院现有职工1200余人,多院区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核定口腔综合治疗台630余台,核定床位数170张,多院区遵循同质管理、专家共享、学科统筹、科教协同、特色发展理念,融合“无疆域互联网医疗”,致力于探索新时代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口腔健康模式与全国口腔健康共富浙江样板。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6个岗位,共2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择业期毕业生、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其住培合格当年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