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洞头城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以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一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6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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