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3个岗位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9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临床护理岗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6年3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6年3月2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90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线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11:30,通过钉钉APP扫码报名(详见附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五)8:30-11:30。
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33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应聘人员完成线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特殊情况可直接现场报名),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