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1个岗位
|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058X/2026-00017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公务员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全区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选调单位)共安排11个计划。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莲都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部分岗位同时面向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发布公告。 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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