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公告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18 -2026/1/5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金华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为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事项如下:


01


招聘岗位

02


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须已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但下列人员不列入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与招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整合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内,并发至邮箱641162884@qq.com。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请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件各1份);


(2)个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和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直博或者硕博连读的,不需要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


(4)硕士和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面谈方式,应聘人员与专家面对面交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专业能力考核或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scjgj.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示后不再递补。


04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4.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58号;


咨询电话:0579-82173159、0579-82172359、17627669597;


监督电话:0579-82251807;0579-8282862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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