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驻丽水市中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报名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综合素质优;
3.紧缺岗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09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均可。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所需材料未交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现场报名地址:
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2号楼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8层807室(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网络报名:
4483865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
0578-2115653,
0578-2075963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考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组织考试,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根据综合成绩决定录用人员。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且未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录用关系。
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奖,缴纳社保,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从入围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