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人公告
台州市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9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03-2025/10/14 17:00

01


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如以国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须在入职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3.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2026年师范类毕业生可用师范生证明)参加考试,并于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专业对口。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部分专业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同,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审核确定。


(二)资格条件


1.2024—2026年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4—5项所获荣誉或成绩要求为本科就读期间取得,其中第4项可凭推荐证明报名考试):


(1)教育部直属高校、浙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且本科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毕业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浙江省复合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人员除外);


(3)获得2次校级学年(或4次校级学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


(5)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浙江省内高校师范类“精英班”(指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台州学院三台班)毕业生。


2.普通中学教师任教三学年及以上,带出过至少一届毕业班,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之一:


(1)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相关综合荣誉(名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辅导学生参加五大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员”称号;


(4)本科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且曾获省优秀毕业生或国家奖学金。


03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台州市→学在台州→“教师招聘”);


3.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4日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zhzxtzfx@163.com。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1)2025年秋季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需签字确认);(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2026年师范类毕业生可用师范生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7)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台州市内在职教师需在资格复审前提供);(8)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表另附,无需整成pdf)。


市直公办中小学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含已进入体检考察或已公示拟聘用人员)或辞职未满三年的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台州市内在职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其初审结果。初审时默认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紧缺的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


(三)资格复审


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邮件、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测试


本次测试分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和课堂实操测试两个部分。


1.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


(1)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包含学科专业笔试测试和教育教学素养评估两个环节。


学科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测试后,按学科划定测试成绩合格分,实际参加测试的人员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60分为合格成绩;实际参加测试的人员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满分100分,75分合格。


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或教育教学素养评估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课堂实操测试环节。


(2)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成绩计算


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成绩=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的60%+教育教学素养评估成绩的40%。


2.课堂实操测试


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合格的考生根据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有放弃测试的,在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课堂实操测试形式为上课或试讲(说课),该环节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操作技能等)。课堂实操测试满分为100分,75分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确定入围人员


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成绩的50%+课堂实操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分出现并列,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意向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核准后,同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移到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档案室,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荣誉(或成绩)等证书或有关证明,已就业过人员还需提供解聘证明,逾期无法提交材料或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04


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0576-8858215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违约的,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


05


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校(党)务管理中心。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汇丰路1132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22708,联系人:汤老师。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联系人:杨老师。


(二)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0576-88582042;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和镇海中学台州分校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浙江粉笔
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