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保障检察办案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户籍 |
特保人员 |
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男性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体重符合BMI标准体重范围(18.5 ≤ BMI ≤ 23.9)。 2、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法律类专业等方面特长的或岗位匹配度比较高的,可优先录用。 |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5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
驾驶员 |
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持有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2、有相关单位工作经验优先。 |
浙江省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在198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如持有B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9时至2025年9月19日17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12日9时至2025年9月19日17时。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2025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47964571@qq.com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邮件回复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的,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笔试环节
笔试科目一门,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通过邮箱发放,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1)《2025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环节
特保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驾驶员岗位面试前增加技能考核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5%、技能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如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后续环节的,技能考核占比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技能考核为实地道路车辆驾驶考核。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通过后,由录用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才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西湖区检察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咨询电话:0571-89512069;举报电话:0571-89512108。
(三)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酌情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