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交通管理辅助人员招聘114人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交通管理辅助人员招聘114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1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8 -2025/9/17 16:0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西湖区交通管理辅助人员,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14名交通管理辅助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下列人员应聘交通管理辅助人员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7日16时止。


2.报名方式:请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每名考生仅可报名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扫描后请填写电子报名表,并确保所填写信息均为真实。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照片(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其它事项


1.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填写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咨询联系电话0571-85025800(周一至周五9:00-11:3012:30-17:00)。


特别声明


1.本次招聘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与招聘相关的费用,也未委托其他第三方招聘,请应聘者切勿向任何个人、学校或中介机构缴纳任何费用,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我公司将立即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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