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1 -2025/9/30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校(院)简介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是市委领导下的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下设20个内设机构,其中教研机构为哲学与科社、经济学、党史党建、公共管理与法学、文化与统战等5个教研室和“枫桥经验”、党建、人才发展等3个研究中心。现有博士研究生27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22人。


02


招聘岗位


03


招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党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岗位匹配性强;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zgsxswdx@163.com。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扫描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持入学证明,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如低于3:1,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若专业设置与国(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的,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可按照“相似相近”的原则,由学校比对课程与所设专业的相似度,进行审查决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三)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未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在我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名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相关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的;


2.未在2025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5


政策待遇


博士研究生安家及购租房补贴(房票)等相关政策,按绍兴市最新人才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另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


06


咨询监督


(一)咨询: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人事处郑老师0575-88129376。


(二)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浙江粉笔
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