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福明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8 -2025/8/22
为促进鄞州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等文件规定,区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宁波鄞州福明街道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中心招聘城乡公共服务岗位1名。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岗位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已积极配合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扶,但仍无法实现就业;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与人社行政部门管理;
4.能胜任上岗要求;
5.愿意配合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家庭状况核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应聘
1.处于违法违纪调查期或惩戒期未结束的;
2.正在享受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或创业扶持政策的(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5.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安置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材料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