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经龙湾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等业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用工方式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请见《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其他用工方式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区国资办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其他用工方式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其他用工方式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777410288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龙湾文化传媒公司-岗位名称-姓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咨询电话:18958964575。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到通知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用工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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