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公开招聘52人公告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公开招聘5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2人3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全年实施
考核方式
试讲(含开放性问答)或学术报告(含开放性问答)等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本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列入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2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1)。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硕士研究生、技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其他要求等详见附表1。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tzvtc.edu.cn/,“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公告”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招聘时间


本公告2025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


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本校人事处邮箱tzzyjsx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2025人才招聘+科学人才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填写的内容须完整规范,并与原件相符;若不相符,则无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核及评鉴


考核根据岗位特性,主要采用试讲(含开放性问答)或学术报告(含开放性问答)等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作评议并做出鉴定。


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六)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同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考察对象自动放弃的,或其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业务考核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待遇外,符合我校人才标准的,将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可终结应聘程序。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6.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新聘用教师(含实验员)必须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将予以解聘。


8.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9.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2025年2月14日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水平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2月14日止。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为准。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56332,88665333;


联系人:林老师、徐老师


(二)监督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委办):0576-8187190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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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公开招聘5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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