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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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公开招聘镇街巡防队员、窗口服务、交通调解等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文末见附件1),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要求以各岗位设置的年龄要求为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需适应夜班;
(四)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体能训练活动和日常工作,外表无明显瘢痕、文身;
(五)对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放宽学历和优先录取的情形,可适当放宽条件或优先;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1日;
(七)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有违法前科的;
(五)曾被司法拘留;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有未了的民事、刑事纠纷的;
(十一)有精神类疾病等心理不健康史的;
(十二)有文身、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的;
(十三)有吸毒史、癫痫病史、癔病史、夜游症等严重的神经官能病的(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
(十四)其他不适宜从事巡防等相关工作的;
(十五)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
地点:报考单位所在地,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招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本人个人征信记录一份(截止时期至2024年8月);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参与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酌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岗位设置,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可详询各报考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有关招录工作信息可在萧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5.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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