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7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3/31-2026/04/13

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名,其中灭火救援员24名、消防车驾驶员5名、消防通信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通常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51日至2008430日,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信员岗位招录对象,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和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通常可放宽至35周岁(1990430日及以后出生)。

1.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

1)年龄通常在1828周岁之间;

2)一般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2.消防车驾驶员

1)年龄通常在1835周岁之间;

2)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且有超过2年的B2及以上车型驾驶经验;

3)一般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3.消防通信员

1)年龄通常在1835周岁之间;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4.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4)本人受过治安处罚或有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酒(醉)驾经历记录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5)本人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31日至413日;

2.微信报名流程:进入微信公众号万友人才,点击招聘求职”—“快捷求职填写基本信息,最后提交

3.进入QQ报名群756066719,填写信息采集链接,视为报名信息采集完全。故通过微信报名或其他网上渠道报名的,都请进入QQ报名群进行信息采集。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26413日;

2.进入QQ报名群完成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须将以下初审资料发至工作人员邮箱1343408999@qq.com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扫描件;

2)退出消防员需提供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3)有退伍军人证需提供退伍证的扫描件;

4)征信报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扫描件、驾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驾驶证领取时间、扣分情况、工作证明等)。报名时间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录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录对象自负。

3.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短信、电话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现场复核

面试时同步进行现场复核,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涉及满足岗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一)体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0米跑,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素质等,评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技能测试项目:消防车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考察招录对象是否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基础技能,技能测试科目根据人证相适和岗位实际需求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专业能力等内容,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予招录。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费用由参考对象自理。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研究同意,可以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考核。通过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招录对象进入政治考核,按规定提交相关考核材料,时间另行通知。有违法犯罪、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及酒(醉)驾记录、非正常债务者,不予招录。


五、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岗位,综合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考核情况,按照聘用名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直接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集中培训和岗位适应性训练。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3个月,岗位适应性训练3个月。集中培训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经支队集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支队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集中培训后思想不稳定、入职训练期间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信员分配后,由所在消防救援站对其专业技能、日常表现进行评定,不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的,可调整为灭火救援员,不享受原岗位补贴。

 

试用期结束后,支队会同公安机关对拟转正人员进行政治复审,凡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一经查实,予以无条件辞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发放试用工资,月收入2900左右(含五险),入职一年后一次性补发工资4200元并缴纳住房公积金。转正后,灭火救援员综合月收入3600元人民币以上(含五险),消防车驾驶员综合月收入6000元人民币以上(含五险),消防通信员综合月收入3600元人民币以上(含五险)。根据工龄、级别、职务、日常考核情况等,工资收入将逐年递增,视情况有奖励。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实行轮流调休。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录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介绍、推荐等名目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以及在招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短信、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23-63315906

 

附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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