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秀山卫发〔2026〕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县卫生健康委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人,具体要求如下:
护理岗1名
招聘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护理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
须同时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1.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聘用制员工,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聘用制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条件岗位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梅江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梅江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16:00。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梅江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吴老师13752956275
4.报名材料包括:
(1)《附件:1.梅江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务必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完整,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对无法提供相应佐证或信息不全无法核实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
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
考核地点: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四)体检
1.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梅江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进行原单位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考察。
(六)聘用
1.报考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及考察的,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放弃录用的,由我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特殊情况者,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报到上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入职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试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
六、招聘咨询
(一)咨询电话:13752956275(吴老师)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内8:30-16:30
(三)联系地址:梅江镇中心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