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推进青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经青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研究,并报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聘村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业务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等额选定招聘岗位人数,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8人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镇聘村用”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公共卫生岗。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年龄38周岁以下,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放宽至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在上述期限内达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双方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