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
招警信息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2/2 09:30-2026/2/3 17:00
因工作需要,受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委托,按照《重庆市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聘用(含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2025)》相关规定,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限男性。
三、派往单位
我公司招聘后,派遣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担任派遣制司法警察。
四、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市涪陵区的人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表无纹身,无残疾,身高175厘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熟练;
9.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派遣制司法警察: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