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人40个岗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拟聘公示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名,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武汉站、重庆站、西安站设置招聘点,武汉站未招满的岗位则纳入重庆站招聘,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
如需在重庆站、西安站开展招聘,相关站点剩余岗位情况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发布,其相应站点报名时间、考试考核等招聘信息将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武汉站。
考生应在2024年11月27日9:00至2024年12月3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点击“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提交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按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2月3日12:00前修改并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重庆站、西安站。
重庆站、西安站其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12月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12月5日9:00时至12月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及时到笔试地点查看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提交的各类资格复审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材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资格审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1.面试项目。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综合表达等能力。面试各项目时间均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面试人员,其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则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考生现场与招聘学校、长寿区教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考生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签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同招聘站点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cs.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服务满3年(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服务满6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还需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相关招聘站点剩余岗位、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地点等事宜。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250762;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四)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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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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