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3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公益性岗位空岗,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万东镇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具体包括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需取得毕业证书),以及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满3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除特殊政策规定外,安置对象的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段以内(即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2.具有重庆市户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全日制岗位需大专或高职及以上文化水平,会使用智能手机,会操作简单的电子系统。非全日制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脱贫出列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万东镇公共服务大厅5号窗口。
(三)报名咨询:万东镇社保所023-81715571。
(四)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资料(体检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无犯罪证明、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1张及其他条件相关证明(例:高校毕业生身份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退役军人身份的提供退伍证或退伍相关资料原件、残疾人身份的提供残疾证原件、低保家庭人员身份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并填写《万东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五)资格审查:由万东镇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政审、公示和录用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者需提前10分钟到场,面试开始后未能到场的面试者视为弃权。
面试地点:万东镇公共服务大厅。
(二)政审
由万东镇按照有关规定对面试合格人员本人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公示
从面试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万东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政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未进入政审的面试人员中补录。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录用并签订用工协议。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一)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每年协议签订时间不超过1年。
(二)待遇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按规定目前是21元/小时,具体用工小时数由万东镇各用人单位(村、社区)根据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执行;
全日制岗位人员,工资2100元/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按规定休假。
(三)试用期:全日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体检造假、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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