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7年度面向重庆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辽宁-重庆-重庆市-选调-公务员-2027-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组织部

辽宁省2027年度面向重庆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辽宁省2027年度面向重庆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招聘若干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1 10:00-2026/10/31 17:00

重庆大学校内推荐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1日10:00至2026年10月3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n.bmpta.com/dx2027),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资料。


2.学院审核推荐:从系统导出并打印《2027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3.职就中心审核推荐:报考人员登录就业系统(cqu.cqbys.com),在“用章申请”栏目提交用章申请后,持已由学院盖章的《推荐表》到职就中心办理盖章。办理地点:沙坪坝校区(A校园)主教学楼一楼103服务平台或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学生活动中心B101服务平台。


将经所在学院、职就中心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与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辽宁省2027年度选调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现面向重庆大学开展辽宁省2027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一般为2001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7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在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本科生在校期间年级(班级)学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50%;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年级(班级)学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50%,或平均成绩达到B(或相当等级分数)及以上。

7.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不同层级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学习经历和参军入伍经历等要求的相应岗位条件(报名系统将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提供可报考岗位)。

相关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

大学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其本科学历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入学取得的。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1日10:00至2026年10月3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n.bmpta.com/dx2027),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资料,系统将显示可报考岗位,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岗位后,从系统导出并打印《2027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所在院系、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与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一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完成后,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正式提交申请。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报名完成;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考试评价

考试评价拟于2026年11月至12月进行,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将于10月下旬在本校就业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综合评价环节,由招录机关采取适当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和在校期间表现等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综合评价得分×30%,满分120分。

(三)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综合评价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即组织考察并同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等。如考察人选在考察前主动放弃,或拒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因被取消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由报考该岗位的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如相应岗位无递补人选,辽宁省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申请,按考生报名资格条件和考试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四)体检体测

体检由有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岗位的,按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测。体检(体测)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本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的,2027年7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员集中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博士研究生,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2027年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或在2027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查清的;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如发现存在故意造假行为,有关情况将函送推荐高校,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2.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后要密切关注辽宁省委组织部在学校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辽宁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中“在线联系”模块进行咨询,网站技术问题可通过邮箱(lnxds2027@163.com)进行咨询。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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