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为充实公共服务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效能,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满3个月及以上)等重点群体过渡性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南桐镇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桐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5名,其中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通过市场化途径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具体包括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需取得毕业证书),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4050”人员(登记失业满3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除特殊政策规定外,安置对象的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段以内(即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要求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学历不限。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创业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