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1人28个岗位
为充实我区部分学校师资队伍,优化相关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考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131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
考调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区在编在岗教师(办事处辖区学校教师除外)。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考调岗位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高中、中职、初中编制教师只能报考中学岗位(九年制学校和报考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小学编制教师可报考小学、中学岗位,幼儿园编制教师可报考小学指定岗位。高完中学校、中职学校教师报名时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名。
7.校级干部(含区管学校中层干部,下同)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方能报名。
8.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工作经历:截至2026年8月31日,在我区公办中小学相应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周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编制关系为准的同一学校;因机构改革原因转隶到现学校的,可合并计算原学校相应工作经历)。
(2)专业及任教学科: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视为专业对口,不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对应的,现主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学科一致,需提供由任教学校出具校长、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字的任教学科证明(含连续三学年课程表原件)并加盖公章。主要任教学科的界定为近三学年(截至2026年春季学期)任教该学科周课时不低于本人周课时的二分之一。其中:小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及任教学科。
(3)从2024年起,凡已报名参加部分学校考调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故2024年、2025年报名考调的,2026年不能参加考调;2026年报名参加小学指定岗位考调的幼儿园教师除外)。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