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3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应届毕业生为2026年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学位,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接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对象
本次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事业招聘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本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4年、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