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1名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1名公告
遴选

招聘11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2 09:00-2025/8/27 09:00
准考证打印
2025/9/4 09:30-2025/9/6 09:30
笔试时间
2025/9/6上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部分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九龙坡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5.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特别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8月。比如:20249月至20258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最低工作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门岗位(如会计、党务、文秘)相应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同时符合,同类工作经历间断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8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98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

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id=463865)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8229:008279: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进入,选择“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全国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登记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5827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二)网上缴费。考生应于2025827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将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遴选岗位取消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5949:30969: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项目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一科(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96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遴选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4),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遴选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公布。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九龙坡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由遴选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遴选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开展一次性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考生,作为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后,出现调出地有权管理单位不同意调出,以及因调出地相关单位原因或考生原因未在6个月内(以本次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配合办结调动手续等情形的,终止遴选程序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遴选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人事人才专栏”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919

(四)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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