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5人11个岗位
根据《垫江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版)》(垫江人社发〔2024〕153号)精神,结合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结合县教委机关工作实际,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垫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考调35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垫江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好,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且影响期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教委40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编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填写《2025年垫江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垫江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考对象。
(四)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2:1(岗位数为2名及以上的可降低至1.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考调岗位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25年3月14日16:00-17:00到县教委4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改革、公文知识与写作,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能进入考调的下一环节。
(二)面试
1.进入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拟考调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考调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调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考调人员。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考调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考调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
根据考调岗位名额,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当出现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工作年限长、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委负责,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报名资格、“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后续考调环节资格。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县教委商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调。继续组织考调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考调人员和公示
县教委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
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考调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宜
(一)报名参加考调的工作人员应对自己报考岗位在调动后可能对本人职称等待遇造成的影响进行研判,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待遇影响。考调人员聘用岗位等级根据本人工作年限、职称评聘年限考核结果,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二)考调人员调动到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后,具体工作岗位须接受县教委统一安排。工作一年后,其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间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公告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县教委:谭老师,74669348。
县人力社保局:吴老师,74616156。
十、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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